北京电影节期间,以“影视互译、文化共享”为主题的“2017年中外影视译制合作高级研修班”在北京举行。本站特约采访了芬兰图尔库大学终身教授、欧洲翻译协会前会长、欧洲影视翻译协会创始人、国际影视翻译研究先驱Yves Gambier,就中国影视译制展开探讨。
受访者:Yves Gambier 芬兰图尔库大学终身教授、欧洲翻译协会前会长、欧洲影视翻译协会创始人、国际影视翻译研究先驱
记者:您能简单说下研究影视译制(Audiovisual Translation)的意义吗?
Yves Gambier:没有翻译,何谈传播。AVT绝不能简单视为电影翻译,它涵盖范围很广,包括电视剧、纪录片,以及许多电视节目的翻译等等。
记者:通过此次来京参加活动,在您看来,中国影视译制教学领域的研究存在什么问题?
Yves Gambier:我觉的现在中国的翻译学习相对落后,那是我们20年前的教学模式。我们应把影视翻译同现代科技结合起来,学会用软件进行影视翻译,并学习如何去做时间轴等。我看到你们有的课本上只有翻译原文本,没有对话对应的图片。虽然可能会涉及到版权问题,但这些讲义不具有商业目的,仅作为学习材料,所以版权问题可以相对放一放。课本上没有图片仅有文字是不对的。
记者:根据您的建议,开设技术类的课程是很有必要的。
Yves Gambier:没错。如果我们不学会用最新的科技上字幕,而仅做翻译阶段的工作,把其他技术工作交给别人,他们未必懂目标语的语言习惯,会造成屏幕上的字幕剪切断句错误,而且有些公司为了商业目的、为了省钱,故意把句子剪短,这样呈现的作品就是次品。我们培养的影视译制人员应熟悉整个影视译制流程,会翻译的同时,也熟练各种字幕制作软件。
记者:在中国有许多“字幕组”,请问您知道这些网络字幕组吗?对此,您有什么看法呢?
Yves Gambier:我知道的他们是在网上自发组织而成,字幕组的翻译效果没法给一个绝对的答案,好或不好。这些字幕组好几个人翻译一部作品,或者Netflix那样好几个人翻译一部电视剧,尽管有校对,还是会疏忽造成前后翻译不一致的错误;尽管这种翻译要求效率高,但短时间内的翻译作品质量难以保证。这些网络字幕组纯属自愿、个人爱好。他们促进了影视作品的传播,也在探索许多新的影视译制工作模式,尽管存在版权问题,我个人还是支持的。
记者:有些字幕组,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,会删掉听障版字幕中的提示性字幕,您觉得这样合理吗?
Yves Gambier:我个人不支持删掉这些字幕。不过这些字幕组有自己的目的,那就只能删掉了。而且在具体的翻译工作中客户这么要求的话,那就删掉。
记者:听说您在芬兰生活了很久,芬兰有引进中国电影吗?
Yves Gambier:很少很少,偶尔会有香港电影,几乎没有中国大陆的电影。在芬兰,我认为80%-90%都是引进电影,大部分来自欧洲其他国家和美国,基本不从中国引进电影。芬兰自己制作的电影很少,其实这样提供了很多影视译制实践的机会。
记者:那您现在还做影视翻译实践工作吗?
Yves Gambier:当然,我现在还在做,因为只有不断实践才能有所感悟,跟上时代的发展,有新的认识。翻译必须要不断实践。
(采访者:赵越 中国传媒大学外国语学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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